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8级、2019级 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9/9/19 11:31:20

冀教中考〔2019〕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9〕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教基〔2019〕17号)要求,为做好2018级、2019级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对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包括2003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4个科目。
    2018级、2019级学生从高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二年级最多报考8个科目,其余科目在高三年级报考。高二年级第一学期不可报考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首次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时间为高三年级第一学期。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且在修完必修学分对应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高中阶段在校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考。
二、考试内容
    2018级、2019级学生继续执行2003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考试范围为各学科必修学分内容。其中,物理和化学科目必修学分包含部分选修1模块的内容。物理科目考试内容为:必修模块+选修1-1模块(或选修3-1模块);化学科目考试内容为:必修模块+化学反应原理(或化学与生活)。
三、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方式;信息技术科目采用全省统一组织计算机考试方式;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分为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实践技能由各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科目由各市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语文、数学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英语科目含听力测试,测试分值为20分,测试时长为20分钟。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各占50分。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时长为45分钟,通用技术、音乐和美术科目的理论知识部分考试时长均为20分钟。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500分。
四、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科目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5月7日-9日和12月7日-9日,每次考试覆盖所有科目。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日期
 
时间 
7日 
8日 
9日   
上午 
8:00-9:30
历史 
8:00-9:30
思想政治 
8:00-9:30
物理   
10:30-12:00
地理 
10:30-12:00
生物 
10:30-12:00
化学   
下午 
14:30-16:30
语文 
14:30-16:30
数学 
14:30-16:00
外语     
    通用技术、音乐和美术科目的理论知识部分、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4月和11月。
五、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合计25%。E等级为不合格。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4个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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