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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日期:2016-01-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关于公布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冀教考普[2016]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评卷和分数登统工作已全部结束。考试成绩1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考生考试情况和招生实际,现将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满分为300分,本科合格分数线为180分,专科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报考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须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并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是对美术类本科专业的最低要求,专科合格分数线是对美术类专科专业的最低要求,不是我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也不是院校提档分数线。

请各市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辖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并通知到相关考生。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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