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五年度河北省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市直有关学校:
依据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联合召开的河北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视频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市的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北招〔2015〕1号文件要求执行,报考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学生必需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允许报名。
二、符合自荐条件的学生通过所在学校报名,报名后填写《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报名表》,由学校组织“五查”(具体项目及标准参阅附件)和文化初筛,并填写“五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各县(市)区招生办和市直有关学校将合格名册及人数务于3月20日前上报市考试院中考科,过期不予受理。
三、登录邯郸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hdks.net,下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报名表》并打印。
四、初选检测时间为3月30日至31日,根据各县及市直学校的报名人数,具体检测时间及检测场所另行通知。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