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阅读新闻
背景: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7-12-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推动我市教育考试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全市教育考试招生系统创先争优意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招生考试,市教育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表彰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26个,其中先进县(市、区) 6个,先进考点学校20个,先进个人455名。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差额推荐方式进行,推荐指标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一)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含招办)、各县(市、区)标准化考点学校,市直属标准化考点学校。

(二)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县(市、区)招办、标准化考点学校,市直属标准化考点学校中从事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深入推进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改革发展。

2.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勤政廉洁;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高,管理责任明晰,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改革创新,社会形象良好。

3.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技术手段先进,服务保障有力,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本地、本部门各项考试招生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4.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考试安全有关要求,本地、本部门保密室建设和保密制度符合政策规定,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和责任事故。

5.认真贯彻落实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不断拓宽服务渠道,热情为考生服务,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公开各类考试招生信息,社会反映良好。

6.近3年考试招生工作中无违规人员和责任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选过程中一票否决:领导班子或成员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受到通报批评的;各类招生考试中发生失泄密事件,高科技、群体性舞弊事件以及涉及上级督办案件等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单位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得到单位和社会的较好评价,群众反映良好。

2.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热爱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勤学习、善钻研,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讲政治、守规矩,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守法,工作中无个人责任事故;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尽职尽责,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从事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满3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的;违反考试招生各项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违背职业道德规定的以及其他不适合表彰的人员。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成立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考点学校)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的组织管理工作,研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三)各县(市、区)推荐先进考点学校和先进个人时,要统筹考虑,突出代表性、先进性和导向性。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倾斜。

(四)坚持评选条件,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被推荐的先进考点学校和个人要有突出事迹,得到干部群众公认。被推荐人选要征求有关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五)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议组,按照鼓励先进、宁缺毋滥原则,对推荐单位(考点学校)和人选进行综合评比,提出拟表彰对象,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严肃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在2017年12月2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

1. 《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考点学校)和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

2.《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个人一览表》,加盖公章,一式1份。

3. 先进单位(考点学校)和先进个人要上报书面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一式3份。

4. 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

相关表格请在邯郸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前三项材料均要求报送纸质文档,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杨献蛟  陈贵斌

电  话:3113956

邮  箱:ksybgs@163.com

 

附件:


1.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考点学校)、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3. 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考点学校)申报审批表

4. 邯郸市教育考试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邯郸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6日

收藏 打印 | 录入:shang |